主管部门市总工会 办理依据 《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社区参保人员代扣款缴费实施办法》(沪职保〔2013〕5号) 申办条件 《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社区参保人员,且其养老金发放银行是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委托代扣款的下列银行之一的,可在首次参保、中断后再参保之后申请通过代扣款方式缴费续保:上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光大银行上海市分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和民生银行上海市分行。 申请材料 1、代扣款申请人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代办申请手续的:除提供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程序 【本事项可“全市通办”】 1、申请代扣款 申请人可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代扣款缴费申请手续(每年5月份暂停),并填写“社区参保人员代扣款缴费申请表暨承诺书”。该申请除申请人要求撤销、死亡、因代扣款失败后未及时缴纳现金造成中断保障之外永久有效。4月底之前提出的申请,当年生效;5月份之后提出的申请,次年生效。参保人员提出代扣款申请以后,每年5月份自动为其代扣应缴保障费续保,申请人不再需要办理续保手续(中断保障后再参保需另外再办理代扣款缴费申请手续)。 2、撤销代扣款申请或联系信息变更 申请人可以在递交代扣款申请后提出撤销代扣款缴费申请或联系信息变更(每年5月份暂停)。4月底之前提出的撤销申请,当年生效;5月份之后提出的申请,次年生效。申请人要求撤销代扣款或联系信息变更应分别填写“撤销代扣款缴费申请表”和“联系信息变更申请表”。 收费标准 1、缴费标准以每年公布的文件为准; 2、申请人的养老金帐户发放银行是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的,需另加1元银行的手续费。
温馨提示,受理中心对外服务时间: 高境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河曲路108号。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下午16:30,中午时段对外提供服务。 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 上午8:30至11:30 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66793002) 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66793005) 为更好地向居民提供社区政务服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实行“刷证办事”,请您办理事项时务必带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谢谢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