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又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其家中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社区卫生服务形式。家庭病床服务对象是居住在辖区内提出建床需求,且符合家庭病床收治范围的患者。
收治范围 家庭病床的收治对象应是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患者。 服务项目 1、 服务项目应为适宜在家中开展的诊疗服务,其提供应以安全有效为准则。 2 、检查项目一般有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三大常规检查、心电图、测血糖、抽血化验等。 3 、治疗项目一般有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输液、皮下注射、换药、褥疮护理、导尿、吸氧、康复指导、护理指导、针灸、推拿等。 医疗安全 1 、以下药物不得在家庭病床静脉输注:青霉素类药物、化疗药物、生物制品、升压药物、降压药物及其他临床上易引起不良反应的药物。 2、静脉输液等治疗,须告知患者(或家属)有关医疗风险。在患者(或家属)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相应治疗。治疗过程中应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家属或看护人员陪同、观察。 3、 家庭病床静脉输液应注意以下事项: 3.1 应告知患者家属或看护人员,一旦发生输液反应或其他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输液并拨打120救护电话及时送医院救治,并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得联系。 3.2 原则上每次输液量以1瓶为限。 4、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在医护人员开展服务时应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家属或看护人员陪同在场。 5、医护人员发现建床患者病情加重,应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转院。如拒绝转院,责任医师应在病历上记录并要求患者(或家属)签字。 6 、家庭病床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应由医护人员统一回收,并带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上海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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