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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作者:[] 阅读数: 日期:[2011/12/21]

一、受理条件

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镇户籍公民;
2、《条例》施行(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为收养子女的本镇户籍公民。
二、应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户籍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人员,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受理部门:
高境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计生窗口)
五、办事地址、电话:
地址:河曲路108号   联系电话:66793015
六、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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