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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感动高境”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高境镇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阅读数: 日期:[2016/4/27]

 

各基层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带动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健康向上的文明道德风尚,推动公民道德建设,进一步展示高境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群体,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第四届“感动高境”人物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高境镇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二)成立活动评委会。评委会由高境镇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审核各单位推荐的“感动高境”人物人选的参评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参与投票评选等。评委会名单如下:
    评委会主任:高境镇党委书记        陈士达
    副  主  任:高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顾云飞
                高境镇党委副书记       张 彬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镇宣传科、文明办、社区办、办公室、信息中心相关人员组成,镇党委委员、宣传科长胡海燕担任评委会办公室主任。评委会办公室内设4个工作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协调组织。
    1、协调工作组:联络员:沈佳倩。负责整个评选活动的协调组织和社会动员工作。负责候选人推荐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对推荐候选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提交评委会审定。做好候选人建议名单意见征询工作,并对正式候选人公示。
    2、评审工作组:联络员:沈佳倩。负责筹备并组织召开评委会。根据评委会最终评审意见,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
    3、媒体宣传工作组:联络员:谈静雯、高珊珊。策划整个活动的新闻宣传方案,利用高境报、高境门户网站重要版面开设专栏、专题、专页,做好活动各个阶段的新闻报道,进行集中宣传。高境报负责整理汇编《第四届“感动高境”人物》书籍和专版。高境门户网站负责开设专题网页,展示候选人的感人事迹。配合协调工作组开展网络投票和媒体公示工作。整合全镇新媒体资源,精心策划,扩大活动的宣传面和影响力。
    4、综合宣传工作组:联络员:沈佳倩、谈静雯。牵头协调第四届“感动高境”人物揭晓仪式的组织工作、典型故事巡回宣讲等后续宣传工作。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范围
    2014年下半年以来本镇涌现的事迹突出、精神可嘉、社会认可、影响广泛的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本镇在职和离退休的职工、学生、个体劳动者、民营企业家、社区居民、外来务工者等,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被推荐参加第四届“感动高境”人物评选。
    2、评选条件
    (1)适应时代要求,事迹突出,精神可嘉,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社会影响广泛或获得多个领域较高认可;
    (2)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彰显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以实际行动共筑中国梦,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城市精神,激励社会公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重要作用;
    (3)为推动社会进步、时代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对本镇、本区乃至本市创新转型,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创新发展先行者具有示范推动作用;
    (4)扎根基层,持之以恒,平凡中见伟大,获得社会广泛关注和普遍共鸣;
    (5)面对突发事件尤其是难以抉择的道德困境和两难局面时,以道义为重,舍己为人,助人为乐,展现崇高的价值追求。
 
    三、推荐方式
    1、推荐工作由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实施。所有推荐材料由本级党组织核实、汇总,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推荐单位党组织加盖公章后择优上报。
    2、各基层单位党组织结合实际,视情上报候选人。上报候选人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登记表、2000字事迹材料、300字事迹简介;有关被推荐者的其他材料,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材料以及表彰决定、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上述材料请一律用A4纸打印,各类材料一式两份。
    3、为保证评选活动的质量,请各推荐单位党组织根据推荐条件好中选优,据实推荐。为便于统计,请各单位提供电子版材料,并发至本次评选活动公共邮箱gjzxck@126.com材料上报截至2016516联系人:沈佳倩,电话:66185196,66185030。
 
    四、评选程序
    第四届“感动高境”人物评选活动分为6个阶段,包括筹备动员阶段、推荐阶段、初评阶段、公示阶段、评审阶段以及表彰和深入宣传阶段。评选活动于4月底正式启动,至今年年底结束。
      1、筹备动员阶段(4月底—510):宣传科、文明办负责制定方案、成立评委会、启动宣传动员、工作部署等筹备工作。高境政府网站、各类微信平台开设专栏、专题和专页,刊登评选活动的通知和动态信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并号召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活动。
     2、推荐阶段(511515):采取组织推荐方式,广泛征集第四届“感动高境”人物候选人。
    3、初评阶段(516610):评委会办公室依据评选标准,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提交评委会。召开评委会会议,严格按照评选工作原则和程序,提出候选人名单。将候选人名单送交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党员和机关干部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意见。最后,将候选人建议名单上报镇党委审定,产生正式候选人。
    4、公示阶段(611617):评委会办公室通过媒体将正式候选人及其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布,同时在高境政府门户网站专题网页、各类微信平台刊登候选人基本情况,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推荐单位在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公示。如有异议,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5、评审阶段(6186月底):在公示的基础上,召开评委会会议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提出第四届“感动高境”人物和提名奖人选,报镇党委审定同意。
    6、表彰和深入宣传阶段(7月至年底):拟于7月底举行第四届“感动高境”人物颁奖仪式,公布最终评选结果,邀请区领导、获奖人物、社会各界代表出席,实况录播。并下发汇编的《第四届“感动高境”人物》书籍和《第四届“感动高境”人物》宣传光盘。
 
    五、表彰奖励
    1、根据实际情况,评选出第四届“感动高境”人物10名和第四届“感动高境”人物提名奖5名。镇党委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金,奖金数额参考上届评选活动标准。
    2、对第四届“感动高境”人物和提名奖获得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持续宣传。组建第四届“感动高境”人物先进事迹宣讲团,深入基层广泛宣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
    3、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参与全镇重要活动,加强联络、沟通思想、促进了解,引导获奖人物更多地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高境镇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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