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对象条件:1. 户籍属本街道的失业人员 2. 处于法定劳动年龄段男16周岁至 60周岁,女性16周岁至50周岁 所需材料:1. 申请人书面申请或需要出具证明的相关表格 2. 身份证 3. 劳动手册 4. 户口簿 受理部门:高境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8号窗口)办事地址:河曲路108号 联系电话:66793009(周一至周五)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 下午1:00—4:30(夏令时:下午1:30—5:00)